「自由」一詞,在詮釋過程中,各人都有自己的定義和標準;在不同的處境或事件中,亦有不同的解釋。
在《辭海》中有這樣的解釋:「自由這一概念,有其階級發展的歷史過程。在古羅馬,自由的原意,是指從被束縛、被擄掠、被剝奪、被虐待中解脫出來。」(註五)
而在《神學辭典》詮釋有關「自由」(Liberty或Freedom)一詞的反意是指「奴役」,尤其是指與摩西律法之約束相對的自由,包括了身體的實質或靈性上的自由(註一)。
舊約有關「自由」的基本觀念,是指身體得釋放,意思是被解放的奴隸得著釋放(註二)。而新約有關「自由」的觀念,除了身體獲得自由外,靈性在基督裡亦得以自由: 「主的靈在那裡,那裡就得以自由」(Where the spirit of the Lord is there is liberty。)(林後3:7)。律法的轄制被廢掉之後,自然就是自由。「自由」一詞,在哥林多前書、羅馬書和加拉太書,有多處經文提及自由的處境。尤其在哥林多前書中,「自由」是其中一個重要的課題。
在(約翰福音8:31-38)所提及的「真理與自由」,按這段經文內容所理解,當時耶穌所談論的「自由」,是激怒了猶太人。他們認為自己並沒有作任何人的奴隸。可是,猶太人不單止曾經被擄至巴比倫,而且當時他們也正作羅馬帝國的屬民。然而,猶太人認為他們與生俱來就有特殊的自由(註四)。按利未記25章39-42「你的弟兄若在那裡漸漸窮乏,將自己賣給你,不可叫他像奴僕服侍你....因為他們是我的僕人,是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,不可賣為奴僕。」這段經文是指有關贖回奴僕的條例,亦是當時律法的規定─猶太人不管多麼窮困,都不能淪為奴隸。
猶太人若說:他們曾經做過奴隸,乃是重申他們對人生的基本信念和自由權利。他們事實上曾作過一些國家的屬民,而當時他們亦真正是羅馬帝國的屬民,不過他們雖是奴隸,卻懷著獨立自主的精神,相信他們的身體可以作奴隸,心靈卻永不作奴隸。耶路撒冷有一位學者(CYRIL)在提及約瑟時說:「約瑟被賣到埃及作奴隸,雖然為奴僕,心靈卻是自由的,仍然散發出靈魂的高貴氣息。」(註三)
從(約翰福音8章31-36節)這段經文中,體會到耶穌對猶太人提及「自由與真理」的情意結。甚麼是「自由」和「真理」或許是一個見仁見智的理性問題,不過耶穌所帶來的「自由與真理」是指示人生的真價值和權利。或許,對於「自由」的含意,各人都有自己的理解和詮釋。嘗試從院牧事奉的層面和過往在「臨床牧關教育課程」(CPE)的學習和實踐中,對「自由」的權利和價值,分享下列四方面的探索。
(一) 自由是一份尊重
昔日,猶太人成為奴隸,在沒有自由權利的處境下,仍相信他們有人權的基本要素,就是一份「尊重」。而今天所提倡的人權和醫院管理局所推行的病人約章中,同樣都需要一份尊重。 「尊重」是一份人際關係與溝通的重要信念。當人與人之間失去尊重時,人際關係與溝通可能會產生破壞與危機,甚至帶來一些負面的傷痕。例如自卑、自責及自我形象受損和失落等。這些負面的傷痕,是需要一段或長或短的時間去克服和治療的。
在短暫的人生旅程上,經常要面對自己和別人在尊重上被忽略和剝奪。在醫院裡,頑疾、生命和死亡是不斷地在病患者的心路歷程中互相交織,甚至在不被尊重的處境下,走完人生最後一程。「自由」不僅反映出對人的尊重和關懷,更視病人為一個「人」而非一個醫院號碼或一個床號。在病榻中的病患者,無論是男、是女、是老、中、青、少或兒童,在生理和心理上都有脆弱和限制,他們的尊嚴亦往往因此而受到損害。
在疾病和死亡的陰影下,病人、家屬、醫護人員、院牧和醫院探訪者之間,如何自處與互處是一個重要的課題。人除了生存之外,還要追求存在的價值和權利,這就是人的尊嚴。「人」要活得像個人,這是不容置疑的尊嚴和權利。
今天,我們所關注的,不僅是一個人的疾病,而是關懷和尊重一個完整的人,包括他們的生理、心理和靈性上的健康,因為在上帝的懷抱中,人是尊貴的。
(二) 自由是一份接納
人生在世,都會經歷不同的階段,遭逢不同的挫折,亦無法逃離傷害。我們
自己、家人、朋友、同事,難保不會面臨嚴重的疾病 、死亡、失戀、婚變、遺
棄、小產和畸胎等。
在一個充滿社會壓力與人際關係複雜的世界裡,「接納」也是人際關係中一道良方。健康的人也處於互不信任和接納的困局,更何況一位身、心、靈受創的病者?長期臥床的病人,可令朋友、家人和至親身心疲累及埋怨,甚至最後不願接納而放棄。
一位女性,因子宮癌或乳癌,在必須接受外科手術切除子宮或乳房時,她或許感到被強行奪去與生俱來的擁有物,甚至不幸地被丈夫不接納或遺棄。
病人身體和心靈的脆弱和哀傷,往往是不堪一擊的,只要是活著,他們就需要人的支持、認同、關懷、安慰、陪伴和接納。倘若病人的身心靈需要獲得自由和釋放,就必需要被接納,而同時間接受醫護的治療,這亦是「全人醫治」的真正意義。
(三) 自由是一份保護
一個因犯法而被法律制裁入獄的人,或許他得不到社會、家人和朋友的尊重、接納和保護,甚至因被孤立而失去安全感。「人」總希望在自由空間裡獲得保護。而「保護」一詞,在聖經中出現過很多有相同意義而具安慰的意思。如:保惠師、山寨、磐石、高臺、盾牌和避難所等。上帝是應許人能獲得保護的。可是,人與人之間經常在自處或相處的過程中,有意或無意識地把自己隔絕以至失去安全感和保護。
「人」是需要安全和保護的,病人因身心靈的創傷和器官因疾病被剝奪而帶來不公平的情緒,或因嚴重疾患帶來恐懼和劇痛,這是健康的人不能用理性來理解的。
當病人在哀傷中,向你申訴身、心、靈的悲痛,接受治療所帶來的戰抖,甚至內心的掙扎時,或許,這就是他的一份尊嚴、一份私隱。當他們與你坦言地分享時,他們絕對需要你的保護,因為這是他們的權利,因為他們還要繼續活下去。
(四) 自由是一份分享
人可以在群體分享中,體認出自己存在的價值和意義,更可在分享中獲得情感的支持、扶助與安慰。構成喜樂的要素並非是幸運,而是人與人之間的分享所得來的成果和關係。
「分享」並非是一種技巧,而是一種關係,這一種關係,包括了溝通、聆聽、認同、洞察別人的正負面感受、交付和真誠。當「病人」或「別人」赤裸裸地,掏出一顆心,來與你分享他們內心的掙扎和因飽受疾病所帶來的痛苦與煎熬,並對生命無奈的吶喊和心中的私隱時,這便是他們在「自由」中,可獲得的分享權利。
在醫院裡,有無數病人需要與人分享自己的心路歷程和感受。今天,在醫院或教會中,我們可以成為一個支持者、安慰者和聆聽者,讓在病榻中的病患者成為一個自由人,能夠帶著尊重、接納、保護和分享的權利,去渡過人生的旅程。
最後,引用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中講及自由的榮耀,作為一個總結。 「我想現在的苦楚,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,就不足介意了。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。....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,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。」(羅8:18-21)。
而聖法蘭西斯在他一段安慰的禱文中,提示了一個探訪者、支持者、安慰者和聆聽者的座右銘:
使我作你和平之子, 在憎恨之處播下你的愛;在傷痕之處播下你的寬恕;在懷疑之處播下你的信心;在絕望之處播下你的盼望;在幽暗之處播下你的光明 ;在憂愁之處播下你的歡愉!
主啊!使我少為自己求,少求受安慰,但求安慰人; 少求被瞭解,但求瞭解人; 少求別人的關懷,卻向人付出摯愛; 因為在捨去之際,我們就真正得著, 在赦們必蒙赦免。
參考書目
1.MARSH.J.“LIBERTY”,THE INTERPRETERS DISTIONARY OF THE BIBLE
(VOL.3)。N.Y.ABINGDON PRESS,1962.PP.122-123
2.MARE.W.H.“LIBERTY”,THE ZONDERVAN PICTORIAL ENCYCLOPEDIA OF THE BIBLE(VOL.3)。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,1976.PP.920-921.
3.DAVID A. THE FREEDOM OF FORGIVENESS 。CHRISTIAN RENEWAL PUBLISHING HOUSE.1979.
4.巴克萊著,梁敏夫譯。《約翰福音注譯下冊》。基督教文藝出版社,1990再版。
5.陳望道編《辭海詞典》。中華書局,1965。
02 August 2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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